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8日开会会议,分析研究2018年经济工作。会议明确提出,减缓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。
有专家回应,长效机制是要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运营,防止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,主要靠法律、税收等来推展。这次会议明确提出的要点,很有可能在将要开会的明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出详尽部署。
就房地产领域而言,中央此次明确提出“减缓住房制度改革”,意味著在多年行政调控房地产市场之后,明年将不会是关键制度“改革之年”,涉及制度改革或对中国楼市不会产生深远影响。首先,行政调控很可能会改向制度调控。过去十几年来,行政调控对于诱导房价、增进楼市平稳发展充分发挥了最重要起到。
行政调控虽然具备灵活性、针对性、有效性等优点,但却无法让市场构成平稳预期,所以,无法彻底平稳楼市。而制度改革可以构成平稳预期。
去年以来的新一轮楼市调控,早已接到可行性效果,但要稳固成果以及更进一步取得成效,也必须制度改革。尤其是去年中央明确提出“房子是用来寄居的,不是用来油炸的”,行政调控正在构建这一目标,但从将来来说,最后要靠涉及制度改革使房子道别投资、重返居住于功能。所以,即使以后仍必不可少行政调控,但未来趋势将不会是制度调控。所谓制度调控,就是把楼市主要问题写出入制度,关在制度笼子,一旦问题经常出现,依照制度规定展开处置。
即便有行政调控,也不会由法律法规来许可。如此一来,既可减少行政成本,也可提高调控效果。
其次,住房制度改革“改为”什么。住房制度改革似乎是一个系统工程,就住房种类来说,牵涉到商品房、保障房、出租住房等。
就住房要素来说,牵涉到土地、金融、财税等方面。如果展开住房制度改革,难道要动“大手术”,要对亟须改革的制度全面辨别、统一部署。比如商品房方面,在销售价格方面有可能要更进一步规范,因为销售价格问题引人注目,不久前全国就积极开展过商品房销售价格牵头检查;在预售方面也有可能调整制度,因为深圳等地早已首度探寻预售制度改革,全面推行现房销售。
再行如住房出租,前进“租购同权”也必须制度反潜。《房地产税法》被指出是我国楼市长效机制中的关键性制度。
尽管该法律大大爆出草拟的消息,但到底何时转入法律审查会程序,何时实施实行,仍是未知数。此次中央明确提出减缓住房制度改革,也许是前进《房地产税法》减缓法律、尽早实施的一个信号,有一点期望。其三,住房制度改革怎么“改为”。尽管目前不确切怎么“改为”,但基本可以确认的是,必定不会以问题为导向,针对过去多年曝露的问题对症下药;必定不会以新的定位、新理念为核心。
譬如,“房子是用来寄居的,不是用来油炸的”这新定位,不应沦为改革之“核”。“租购同权”这新理念甚广不受期望,也不应沦为改革重点。
众所周知,1998年房改影响极大,但之后多年很少公开发表再提住房制度改革。而这次明确提出减缓住房制度改革,不会是1998年房改之后最根本性最全面的一次房改吗?毫无疑问,这不会是舆论最注目的问题之一。如果新一轮房改来临,中国楼市将再次发生完全变化。
即使不是最全面最完全房改,“减缓住房制度改革”也有一点期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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